減速機出廠前的試驗方法與檢驗項目
減速機在裝配合格后應全部進行全部跑和實驗。實驗前應注入規定的潤滑油,且油池溫度不得低于0°,在額定轉速及輕微制動(25%額定負荷)下正,反兩向運轉時間各不小于2小時,運轉中不得有沖擊、漏油、不正常的振動、噪聲及連接、緊固件松動等現象。
符合實驗應符合以下要求:
(1) 在額定負荷下,蝸輪齒面接觸斑點,按齒高不小于60%,按齒長不得小于70%,且雙向運轉時,蝸輪輪齒兩側接觸面對稱于蝸輪中心平面。
(2) 對連續工作制度的減速機_在額定負荷和額定轉速下進行實驗,油池溫升不得_過60°C,同時油齒_溫度不得_過85°C。
(3) 對間斷工作制度的減速機,主要檢查在額定負荷與額定轉數下,減速機運轉是否安全可靠。
(4) 減速機運轉應該平穩正常,不得有沖擊、異常振動和噪音,各密封處、結合處不得有漏油、滲油等現象。
(5) 負荷試驗時間在正、反兩向都不得低于2小時。
(6) 對于大規格的減速機,制造廠負荷試驗有苦難,可與用戶商定其他實驗方法。
減速機驗收時檢驗的項目
(1) 齒合的側隙、接觸斑點的面積和部位;
(2) 傳動的平穩性、噪音、溫升、效率和密封情況;
(3) 油漆和外觀質量。
冀公網安備13092802000182 號